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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遵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遵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遵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勇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市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遵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主战略、实现主定位,锚定遵义建设西部领先的现代化强市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锻造过硬司法干部队伍,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遵义、法治遵义建设,为谱写遵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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