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遵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遵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薇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遵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聚力实施主战略、实现主定位,奋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黔北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谱写遵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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