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8 10:17
打印 关闭 【字体:小 中 大】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于2023年8月26日由遵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23年11月29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