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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人大常委会:念好“三字诀”抓实干部履职监督

为进一步强化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促进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绥阳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创新工作方式,推行干部任职公开承诺制和述职评议制,念好诺、述、评“三字诀”,推动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牢记为民宗旨,认真履职尽责,自觉接受监督。

“诺”出路线图。“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我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我将着力聚任务强落实,推动金银花为主的中药材和辣椒产业做大做强,全面推进1+2+N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这是绥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在接受任命时公开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换届以来,绥阳县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向宪法宣誓等制度的基础上,组织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围绕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旋律,结合岗位职责,从抓重点、解难题等方面,通过《绥阳新闻联播》和“绥阳发布”平台,向全县人民公开作出任职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领导干部时刻牢记承诺、经常对照自查、从严兑现到位,做到有位有为,有为更有责。换届以来,绥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40余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开任职承诺实现全覆盖,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热议,获得一致好评。

“述”出成绩单。“通过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切实找到了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理清了依法履职尽责的方向和思路,提升了履职能力和水平。”这是近年来参加县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共同心声。为持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动述职评议制度化长效化,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办法(试行)》,规定: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自觉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依法履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采取现场听取述职报告和书面审阅述职报告的方式,实现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全覆盖。通过述职评议,使政府各部门干事创业“领头雁”在人大有效监督下,依法行政,履职担当,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优异的成绩,全力推动绥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评”出真作为。述职是亮成绩,评议就是晒结果。“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不是在监督中批评指责,而是通过这种监督方式,帮助被评议对象实实在在改进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视察、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对被任命干部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情况和干部年度述职情况,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后给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评价,对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采取定期再次述职等形式进行监督整改,促使干部以测评结果为依据,认真查找问题,鼓足干劲,担当作为,推动部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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